我不想再爲這個題目發文了
所以這是最後一篇囉

昨晚想了一晚
連署還是正常進行
到時候收到多少張就是多少張
我還是會一併給電影公司的

至於有朋友提到
因為已經有電影公司買了
所以不必寄給電影公司一事
我有話想說

在我開始辦連署前
我已經知道是哪家電影公司買了版權
也知道她們已經開始邀請阿呆了
但是我不能說
因為發布新聞是電影公司的事
不是部落格的事

去年
電影公司不是沒有邀請阿呆
但是阿呆事務所連回應都沒沒回應
所以今年
我希望大家可以給電影公司幫忙
讓她們多一把武器
我才打算辦連署的

如果能讓電影公司提出
有這麼多人希望阿呆來的證據
是不是可以讓事務所認真的考慮這個邀請?
這是我當初辦連署的最大想法

所以才請大家連署給電影公司
同時還要寄給阿呆的事務所
希望幫助電影公司
證明她們提出的邀約和證明不假

但是
老實說
隨著時間流逝
各式各樣的意見都跑出來了
(嫌寄明信片麻煩;覺得已經有電影公買了不必寄給電影公司....)
加上有寄明信片的人就會寄好幾張
不寄的人就是不寄
突然讓我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疲憊感

我出錢租信箱不知所為何來??
(看阿呆太久,被同化了?
我想把大家集結起來
用團體的力量來呈現我們的期望和誠意
好像有點過於天真

大家如果想自己行動
我也沒意見

再說一次
連署照常進行
時間到
有多少我就寄多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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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makiHiro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